
從審查原則來看,剛成立的公司可以注銷嗎
我國公司登記審查原則實現了從實質審查原則向形式審查原則的轉變,這一轉變既反映了公司法的自由主義,又尊重了市場自治。在這一歷史背景下,剛成立的公司可以注銷嗎?剛成立的公司一般不會存在過于復雜的利益糾葛,只要符合我國立法規定“履行清算程序,了解債權債務”,一般情況是可以注銷的。
顧名思義,形式審查是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即材料是否齊全,形式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而實質審查是在形式審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核實材料和相關申請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剛成立的公司可以注銷嗎?公司注銷是公司終止的標志,它是維護債權人利益的最后一道關卡,它是可以注銷的。但使用形式審查進行注銷時,這一問題需要重新審視。雖然這時公司注銷保障了投資人的退出機制,實現效益最大化,但是形式審查畢竟只是書面的審查,它無法保障債權人和公司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
在形式審查的原則下,存在部分投資者“鉆空子”,惡意注銷公司,置債權人的利益于不顧。這會有悖于改革的初衷。那在這一存在爭議的審查原則下,剛成立的公司可以注銷嗎?這是可以的。但在審查原則上需要作一些調整。在形式審查的基礎上,適當進行一些實質審查,既實現效率的最大化,又實現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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